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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沈阳市儿童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2-16,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申请购置非接触式眼压计设备购置非接触式眼压计一台,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设备,采购业主:沈阳市儿童医院,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世纪大厦),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沈阳市儿童医院申请购置非接触式眼压计设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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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儿童医院的委托,为 沈阳市儿童医院申请购置非接触式眼压计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沈阳市儿童医院申请购置非接触式眼压计设备 |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儿童医院 | ||||
3、建设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4号 | ||||
4、工程规模 | 非接触式眼压计1台 | ||||
5、总投资 | 11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7、标段划分 | 购置非接触式眼压计一台 | ||||
8、招标内容 | 材料设备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12、合同估算价 | 11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0.30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购置非接触式眼压计一台标段(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3) 无税务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4)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5-12-14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12-18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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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5-12-14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5-12-23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西侧)。 | ||||
5、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 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1-05 09:0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世纪大厦)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市儿童医院 | ||||
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4号 | 邮编 | |||
联系人 | 张丽 | 电话 | 02422733398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西侧)。 | 邮编 |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 电话 | 02422722298 | ||
账号 | 422020100100004082 | 联系人 | 冯涛 | ||
传真电话 | 02422722158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