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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眼底照相机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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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项目编号: CAZFCGGK2019-32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获取)时间: 2019-07-16 至 2019-08-07 2.(发售/获取)地址: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网上免费下载!(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8-07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8-07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十、 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3、其他事项: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徐丽萍 联系电话: 0571-24818116 传真: / 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六楼623室 2、采购人名称: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 许卫华 联系电话: 0571-64822442 传真: / 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6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淳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 0571-64818305 传真: / 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六楼62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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